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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招标投标市场快速发展,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招标投标行为逐步规范,招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着各种恶性竞争、诚信缺失等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而且迫切需要行业自律,通过建立完善的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以维护和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首先,要从思想认识上理解行业自律和诚信的深刻内涵,强化自律和诚信意识。“自律”就是自己约束自己,它是实现行业诚信的重要保障。招标投标行业与公众利益紧密相关,如果自身的诚信意识、自律水平不高,影响的不仅仅是个别或少数当事人的利益,而且无数不可预见的招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因此说:成员自律是行业自律之本,行业自律是成员自律的保障;成员诚信是行业发展之根,行业诚信是成员发展的沃土。为此,诚信与自律唇齿相依,成员与行业互为荣耻,必须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从行动上加大力度,以提高行业整体的自律与诚信水平。
其次,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与诚信的组织体系,为成员意志的表达和实现提供组织保证。当前诚信理念已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潜移默化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方面,被各界所重视,大家越来越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失信行为却大量存在。如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和恶意竞标;评标专家缺乏客观公正等现象。这些都严重地制约和影响着招标投标市场的正常发展。失信行为的大量存在,关键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不正当逐利欲望成为违背诚信原则的内在驱动力。为此,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强化行业的自律水平,是行业健康运行和规范发展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行业成员都要立足于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的根本宗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挖掘和把握自律管理的内涵,摸索和完善自律管理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行业自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以促进和保持行业的健康发展。
诚然,要想行业与成员单位真正做到以诚信为根,以自律为本,还需要有配套的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及法规建设,以强化“诚信者兴,自律者成”的立业理念,从而调动“人人讲诚信,个个讲自律”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招标投标作为一种优化社会资源配置,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经济活动中。各个部门和行业本身都要紧紧围绕行业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加快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的建设,不断总结国内外行业自律管理的经验和规律,探索自律管理的新空间和新内容,以保持行业和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活力和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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